继承了家族长辈的遗产,为了避免遗产从自己的手里发生任何的变化,将遗产给了别人等,还需要对遗产进行公证,进一步确定继承的权利等等。继承公证办理的人越来越多,那么办理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跟着宝山律师一起来议论下。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如下材料:
一、对于死者的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实原件(刊出户口后由公安机关出具)。
2.死者档案的复印件。包括档案的封皮、档案中有死者照片的一页、档案中的首要社会关系一页、档案中有单位公章的一页,将以上几页档案依次排开,并由供应档案部分加盖骑缝章,并在第一页加盖供应档案部分的档案专用章。
3.继承权证实表。有单位的,由死者单位人事部分或档案治理部分依据档案及所掌握的情况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如果有死者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一定要同时带上。
二、死者配偶的材料
?。ㄒ唬┧勒吲渑荚劳龅?,需要的材料与前一项相同。
(二)死者配偶健在的,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假如没有结婚证,需要死者单位或配偶单位出具的二人婚姻关系证明及死者去世后其配偶是否再婚的证明。
3.无关遗产的相关权力凭据。屋宇的产权证和地皮使用证、购房结算单、保险单及缴费收条、股票账户卡及当前账户对账单、公司章程及股权证等等。
三、死者子女的资料
1.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子女对遗产的立场。假如放弃遗产,可到本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如欲承继遗产且承继人在外埠,可委托他人办理,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书。
3.假如子女先于死者死亡,且子女已成亲生子,需要供应子女的死亡证实、子女的婚姻状况证明、子女的情况证明、继承权证明、档案材料。
4.假如子女在死者死亡以后、遗产分割以前死亡,需要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子女的婚姻状况和子女情况证明,继承权证明、档案材料。
四、死者父母的材料
1.死者父母健在的,需要注解对死者遗产的立场。假如被迫放弃承继遗产,其自己应照顾身份证、户口簿到本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如欲继承且继承人在外地,可委托他人办理,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书。
2.死者父母已死亡的,需要供应父母的死亡证实。该证明由死者父母注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且要写明死亡的具体时间及其与死者的关系。
五、死者兄弟姐妹的资料
假如死者的父母后于死者,且在遗产分割以前死亡的,除以上材料外,还要准备下列材料:
1.在子女的继承权申请表上,填写死者兄弟姐妹的情形。
2.死者的兄弟姐妹对死者遗产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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