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橐黾彝ヂ墒?/a>:孩子遭受家庭暴力的新闻层出不穷,这往往也是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重要原因。那么如果孩子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上海婚姻律师想通过一个实际的家庭暴力案例来回答你的问题。
【案件详情】年仅10岁的圆圆(女)与父亲朱某、继母徐某共同生活。朱某和徐某常常以“教育”的名义对圆圆进行殴打,树棍、尺子、数据线等等都成为体罚圆圆的工具。日常生活中,圆圆稍有不注意,就会被父母打骂,不管是身上还是脸上,常常旧痕未愈,又添新伤。长期处于随时面临殴打的恐惧中,圆圆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区妇联在知悉圆圆的情况后,立即开展工作,向法院提交派出所询问笔录、走访调查材料、受伤照片等家暴证据,请求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ち睢?/span>
【法院判决】法院受理本案后,经审查,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天制作并发出人身安全?;ち蠲袷虏枚ㄊ椋阂弧⒔贡簧昵肴酥炷?、徐某对圆圆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朱某、徐某威胁、控制、骚扰圆圆。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二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睢⒕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律师解释:人身安全?;ち钜痪鞒觯邪旆ü倭⒓此痛锉簧昵肴?、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及妇联,落实?;ち罴喙苁孪睿⒆庞氡簧昵肴颂富?,对其进行深刻教育,同时去医院探望正在接受治疗的圆圆。法院和妇联对圆圆的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及时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定期回访,督促朱某、徐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的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本案中,圆圆的父母动辄对其谩骂、殴打、体罚,对孩子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给其童年留下暴力的阴影。《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ち畹模浣资?、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随着反家暴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于自救意识和求助能力欠缺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妇联等职能机构代为申请人身安全?;ち畹陌讣嚼丛蕉?。勇于对家暴亮剑,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院、公安、妇联、社区等部门构建起严密的反家暴联动网络,全方位地为家庭弱势成员撑起“保护伞”。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共计发出1238份人身安全?;ち畈枚?,切实履行制止施暴者、?;な芎θ说乃痉ㄖ霸稹?/span>
所以,如果孩子遭受家庭暴力,请你一定要及时报警或者想妇联反应,如果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可以找上海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