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上海专利侵权律师对于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咨询分析。
【案件摘要】上诉人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5日作出的(2019)浙02知民初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对于原审的争议焦点为: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し段?二、某公司是否实施了制造、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三、某公司若构成侵权,李某诉请赔偿200000元是否合理。
【律师分析】上海专打专利侵权案件律师对于此案件的争议焦点分析如下:
原审的争议焦点为: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し段?二、某公司是否实施了制造、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三、某公司若构成侵权,李某诉请赔偿200000元是否合理。
关于争议焦点一,根据法律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因此,判断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し段ВΦ鄙蟛槿ɡ酥髡诺娜ɡ笏窃氐娜考际跆卣?。
关于本案争议焦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关于本案争议焦点三,某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上述落入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已构成对李某享有的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律师咨询的解答,如果你有关于知识产权侵权、商标侵权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找上海市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