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是证明继承人的行为是真实的、合法的一种活动。那么,继承公证流程是怎样的呢?应该准备那些材料呢?下面就由上海继承律师为大家整理有关继承公证流程以及程序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申请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都可提出公证请求。
申请人应该供应的证明材料如下:
?。?)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实,代理人的代办署理权证
明(如经公证的委托书、请求工资未成年人的,其代理人的监护权证实等)
?。?)申请人的户籍证实;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被继承的遗产的权属证实;
?。?)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支属关系证明;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形证实,无第一次第继承人或被一次第承继人均放弃继承权的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情况证明;
?。?)废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的经公证的废弃继承权声明书;
(8)别的公证员觉得应当提供的证明。
2、受理
?。?)不动产的承继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动产的承继由继承人所在地、常常居住地或实行承继行动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置历史满意,遗产的处理不违反法律规定;
?。?)申请人供应的相干材料无疑义。
3、告知
能够接纳不同告诉或别的方式告诉公证当事人的相关权力、责任、承继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及承办的公证员。在告知内容中需特别注明继承人在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后有偿还被继承人未偿还债务的义务,偿还债务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完毕后无权再主张继承权。
4、制作谈话笔录
6、调查核实
核实重点:
?。?)被继承人是不是死亡,死亡时间是否确定;
(2)遗产权属有没有争议;
(3)被继承人的支属关系,触及转承继与代位承继的,转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亲属情况;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是不是尽应尽责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的配偶是否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继承人是不是有丧失继承权的事由;
?。?)是不是有对继承人之外的依托被继承人抚养的不足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7、审批和出证
符合《公证法》第三十条及《公证步伐划定规矩》第三十六条的可以出具公证书。
假如没有遗言,当事人因此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承继遗产的话,也没有需要办理公证,由于当事人的继承权是受法律轨制维护的,有无公证书都不影响遗产继承。而且法定继承人不止有一位,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带齐相关资料,而且还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必须要全体继承人都到场
其次,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继承人,那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书
最后,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未成年人,或者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继承人要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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