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橐雎墒?/strong> 协议离婚后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原协议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原告可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以下几类: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此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强制执行。
[案例]
颜某的丈夫罗某,因为有了第三者且已经怀孕临产,所以罗某最近向颜某提出离婚,为了尽快离婚,罗某答应将家中的大部分财产留给颜某,双方于2006年8月17日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对涉及的财产问题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在颜某与罗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后,罗某却拒绝将协议中分割的财产移交给颜某,现在颜某咨询,可否依据离婚协议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对协议内容可以反悔吗?
(1)对于财产重新分割
离婚后,若对于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在离婚一年内能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一旦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则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对于抚养权变更
离婚后需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任何时候都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重新订协议,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
综上所述,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或对协议内容反悔的,都可通过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