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15.4%吗?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答:不准确。本次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采取的是浮动利率机制,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根据2020年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一年期LPR为3.85%,3.85%的四倍为15.4%。所以,目前民间借贷利率进入了以LPR为基准的浮动新周期。
二、新规定的溯及力如何?
债务纠纷律师答:根据新规定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さ睦噬舷蕖?rdquo;
因此,以2020年8月20日为分界,已经受理的案件原则上继续适用原规定,新受理的案件适用新规定。考虑到自2019年8月20日起,原有的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故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LPR四倍确定受?;さ睦噬舷?。
三、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类型有哪些变化?
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答:一是新增加了职业放贷无效,即“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无效。
对于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在九民纪要中“授权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经其授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
二是套取金融机构转贷,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认定为无效,删除了“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要件。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不妥请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