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有媒体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起诉书中了解到,山西省临汾市教育局部分涉及仝卓案的工作人员已被起诉。
01、法盲而无知,如何考上公职人员?
上海顶尖律师事务所对被告的阴间迷惑行为深感惊讶!说盲已经是抬举他们了,简直不可思议?。?/span>
真正的始作俑者受到行政处分(暂时),这三个人的清醒在不知不觉中构成犯罪,成为罪犯。
2012年7月,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苏迎泽非法办理仝卓转学手续。
2020年5月30日,在有关部门的调查中,苏某某安排被告彭某某、张某某伪造相关材料,以补齐仝卓转学档案。后两人在被告刘某某经营的广告部伪造全卓常住人口登记卡,放入仝卓学籍档案。
2020年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也就是说,在仝卓自爆的情况下,这些人也去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也许我太无知了,真的不明白这个脑回路。那些参与欺诈的人没有被判刑。现在,为了掩盖这一违法违纪行为,一群人进去了。
惊喜吗?意不意外吗?
然后他们的活雷锋事件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好家伙!说得好有道理,我无言以对。
我们什么都不想,仝卓不想回报,仝卓不想为他们保守秘密,仝卓不想掉进井里。我觉得他们的照片估计只是坐在监狱里。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销售、盗窃、抢劫、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感谢仝卓和三个人的清醒,为纪律教育的整顿提供了生动的素材!随便问一下,这么盲的法律,怎么考上公职人员还是教育部?
02、仝卓为何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
自从仝卓直播自己从往届生改为应届生后,山西省共有15名干部被拉下来(感谢仝卓对中国反腐倡廉行动的贡献!),他自己也收到了三个惩罚决定或惩罚。
第一份:不承认其党员身份。
二:中戏撤销其毕业证书。
第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决定仝卓2013年高考成绩无效。
仝卓对前两份无异议,但对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宣布2013年高考成绩无效的决定不服,因此提起行政诉讼。
我们具体分析一下仝卓为什么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已知信息,有理有据,有事实分析)
不服的事实依据一:仝卓本人确实参加过两次高考,一次是2012年,一次是2013年,
2013年,他想申请军事艺术,所以他通过继父委托人伪造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然而,由于某些原因,他没有申请军事艺术,所以他不需要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因此,他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身份申请了中国戏曲,最终被中国戏曲录取,但办事人没有撤回他的应届生假档案。
因此,他认为自己没有使用虚假身份参加2013年高考,也没有使用虚假身份获利,2013年高考成绩不应无效。
不服的事实依据二:直播自爆后,那些为他工作的人害怕被牵连。为了掩盖当时的假材料,他们在一家打印店为仝卓伪造了一整套假材料。结果,他们从非法上升到犯罪。这三个办事人真的很清醒。
这相当于打架斗殴,必须杀人灭口。
他认为他不知道这些人事后的欺诈行为,也与他无关。
不服的事实依据三: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处罚的证据是2020年6月12日以后形成的证据。
换句话说,这些证据都是事故发生后为了对抗调查而自己制作的证据。2020年伪造的证据不能用来认定他在2013年高考中作弊。
如果你想确定他在高考中有欺诈行为,应该使用2013年的证据。
这就是为什么仝卓在微博上说这不是我的高考舞弊,而是一些人的高考舞弊。
不服的事实依据四: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没有听取仝卓的陈述和辩护,也没有在作出处罚决定后依法送达仝卓,这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
综上所述,上海顶尖律师事务所根据现有披露的材料,我个人认为,仅从实体正义的角度来看,确定仝卓在高考中有欺诈行为,取消高考成绩是肯定的,但在程序和证据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希望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能够效仿江歌案的判决,详细论证和陈述判决的推理部分,而不是一笔带过。
这不仅有利于形成法律的示范和教育作用,而且更好地引导舆论。
处罚和通报不仅要重视事实,还要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和辩护。
在法律程序中工作不仅是对官方公信力的保护,也是对被处罚人服判利息诉的更好保护,避免事后官方尴尬。
03、谁是仝卓案的最终受益人?
助纣为虐的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仝卓是事件的直接受益人吗?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等四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处罚作弊犯罪。
针对这不是我的高考欺诈,而是一些人欺骗了我的高考这句话,一些网那些涉案人员是活雷锋,只是为了送仝卓上好大学吗?
也许这是工作人员和他的再生父母,冒着坐牢的风险帮助他上大学。
仝卓案最终走向目前尚不清楚,目前仝卓高考舞弊案仍在审理中。最终受益人是谁?欢迎大家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