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
(1)当事人,是指原审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即原审中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ぴ鹑蔚幕亍⑼盘宓拇?。
(3)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同胞兄弟姐妹。
法院对哪些申诉案件需要重新审判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申诉虽然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处理的一种请求,但是申诉并不是必然引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只有对各种申诉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以后,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才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判。什么情况属于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