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机动车停放费政策明白纸
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日发改价格〔2020〕191号)等有关规定,小区内机动车停放费包括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三个部分。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普通住宅是指除独栋、双拼、联排等各类别墅之外的住宅。
1.车位租赁费
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为每车每月200元,上浮不超过20%;
2.停车服务费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格为每车每月20元,上浮不超过20%;
3.车位场地使用费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车位场地使用费基准价格为每车每月200元,上浮不超过20%。临时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诘某滴?,或者临时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不高于每车每小时2元的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或者车位场地使用费,24小时(一个收费周期)内最高不超过6元;停放未超过2小时的应当免费。停车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