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及口头遗嘱,均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在上海市哪些人可以当遗嘱见证人呢?
民法典采用了排除法,规定了一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具体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ㄒ唬┪廾袷滦形芰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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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所以,只要不符合这三类,即可当见证人。上海市遗嘱见证人提醒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口头遗嘱之外,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均要求见证人签名,且注明年月日。
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谕芬胖鲇Φ庇辛礁鲆陨霞と嗽诔〖?。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