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乔家的儿女》正在热播,该剧讲述了从上世纪70年代起乔家五个孩子在艰苦岁月里互相扶持、努力生活的故事。该剧从播出起就收获了不俗的口碑,除了精良的剧情设计之外,剧中还隐藏着许多法律上的小细节,下面就带大家来回顾一下吧
乔祖望将四美送养,收养人是四美二姨介绍的沈老师夫妇,当二姨夫质问起二姨的时候,二姨说:“那都是有正儿八经民政局收养手续的!”那么剧中的收养是否真的“正儿八经”呢?
剧中,乔家属于单亲家庭,乔祖望独自一人抚养四位子女,生活一直比较困难,孩子们更是经常吃不饱饭,乔祖望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四美则属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人分别满足法律上送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条件。收养四美的沈老师夫妇没有子女,有抚养教育四美的能力,从人物设定来看显然也满足法律上收养人的条件。由于四美母亲早已去世,因此乔祖望送养四美可以单方送养,而沈老师夫妇则是共同收养四美,且无论乔祖望送养还是沈老师夫妇收养,双方都是自愿的。
此外,尽管剧中没有直接透露四美当时的年龄,但乔祖望在送养前特意询问过四美的意见,四美对于要被送去和沈老师夫妇一起生活表示非常愿意,所以送养也征得了四美本人的同意。因此,剧中沈老师夫妇收养四美的桥段确实属于四美二姨所讲的“正儿八经”,是合法合规的收养。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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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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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ǘ┯懈а?、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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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叶小朗偷偷将一成的资料稿子抢先在报纸上发表,侵犯了一成的什么权益?
剧中叶小朗在机缘巧合之下接触到了一成的稿件,当时稿件尚未公之于众,但随后叶小朗却悄悄将偷来的稿件抢先发表,使得一成的稿件在未经本人许可的情况下被公之于众,刊登在报纸上,因此叶小朗的行为侵犯了一成的发表权。
发表权是著作权中的首要权利、著作权人身权之一,是作者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包括发表作品的权利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只要未经作者的同意,将其尚未发表的作品公之于众,就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
法条链接: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的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作者依法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要件。发表权是一次性的权利,一经行使即归消灭。
2、署名权,即标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具体包括作者决定是否署名及如何署名等。
3、修改权,即作者本人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4、?;ぷ髌吠暾?,即?;ぷ髌凡皇芡崆?、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控制其作品的使用并获取财产收益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复制权,即通过印刷、拓印等方式将作品复制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4、展览权 ,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各种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等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有线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设备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将作品固定在有关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1、转让权,著作权人可以转让上述部分或全部权利,并获取报酬的权利。
12、许可使用权,指著作权人通过于他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13、获得报酬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转让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作品著作权使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针对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根据《著作权法》22条的规定,合理使用的范围包括: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 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学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在我国均属于合理使用。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李和满欺负三丽,给三丽留下了极大的童年心理阴影,那么李和满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刑法》中强奸儿童与猥亵儿童在目的和行为方式上存在区别,强奸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行为方式是发生性关系的奸淫行为,而猥亵儿童则是以寻求性刺激为目的,没有发生性关系的意图,行为方式是对儿童实施性侵以外的淫秽行为。剧中李和满的行为如何认定,要看李和满对三丽不轨时的目的是不是想要发生性关系,采取的行为是性侵、还是性侵之外的下流淫秽行为。若李和满是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而对三丽实施性侵,由于一成的及时发现而未得逞,那么李和满的行为属于强奸未遂。若李和满并不是想发生性关系,对三丽采取的是性侵之外的淫秽行为,那么其行为属于猥亵儿童。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丽被李和满欺负,乔祖望向李和满索要钱财私了,乔祖望的行为是否合法?
剧中乔祖望得知三丽被李和满欺负之后,抄起一把刀冲进了李和满家,观众都以为乔祖望只是去教训一下李和满,但是从后续剧情发展来看,乔祖望却向李和满要了一笔钱。如果乔祖望在一开始就是以索要钱财为目的,用告发李和满对三丽的不轨行为相威胁,或者以暴力相恐吓,且最终索要的钱财数额较大,那么乔祖望的行为便构成敲诈勒索罪了。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李和满欺负三丽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乔祖望也应当通过正当的途径捍卫三丽的权益,而不是借此由头向李和满索要不义之财。所以,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遭受了不法侵害,一定要积极通过正当途径捍卫自身权益,第一时间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取得被害人财物的行为。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洲大厦律师事务所